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情况报告
——以浙江丽水松阳为例

作者:陈健信息来源: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特种设备是制造业的重点领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特种设备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特种设备专业技术领域人员现状为样本,简述松阳县在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执法队伍组建、人才引进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做法,并分析探讨加强特种设备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建议,以期为打通人才队伍建设的堵点问题作参考,推动出台更加完善的制度措施,实现特种设备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一、基本情况

松阳县目前共有特种设备监察员21人。从年龄结构方面看:20-30岁1人,30-40岁13人,40-50岁6人,50-60岁1人,以中青年为主;从学历方面看:大学学历18人,占比85.7%,硕士学历3人,占比14.3%;从性别方面看:男性19人,占比90.5%,女性2人,占比9.5%;从人员构成方面看: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人,参公编制8人;从监察类别看:B类监察人员20个,占比95.2%,A类监察人员1人,占比4.8%。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建设。持续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改革,制定《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专班建设,成立城镇燃气、清库扫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岁末年初、八大类特种设备专班共计5个,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风建设,印发《松阳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暨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拓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渠道。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及能力提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资金、师资、政策、硬件设施等各方面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提升进行重点保障,开展“个人自觉学”“星期一夜校”“周五头脑风暴”集中学的基础上,依托省局特检培训中心平台,邀请省局专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生产许可培训班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分批轮训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截至目前,共集中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1人次,已有21人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证(其中A类监察员1个)。

(三)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方式。改变以往枯燥单一的纯理论“填鸭式”授课教学模式,积极探索课堂理论教学与企业现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组织到海宁特检基地、上上德胜不锈钢等进行现场实践互动学习,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鉴定评审换证许可在人员配备、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等方面的知识,灵活运用所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问题,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互动学习培训336人次。

(四)优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内容。在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特种设备基础理论必学科目的基础上,结合松阳县域不锈钢企业多的特点,紧紧围绕“松阳县域不锈钢企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适时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学习,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应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强化严格监管和靠前服务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企业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宣贯105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稳定性较差。执法队员身份依旧比较复杂,存在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和参公事业编制等多种编制,以松阳为例,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人,参公编制8人,占比分别为57.14%,4.76%,38.10%,辅助执法人员来源比较复杂,存在“同工不同酬”和人员混岗现象,由于存在薪资待遇水平及晋升空间的差异,再加上监察执法工作量大,导致执法人员归属感不强,职业认同感低,执法队伍人员流失率较高,队伍稳定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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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不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业性强,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理工学类知识,还要了解工商、食药监、质监等相关领域法律知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松阳为例,理工学类17人,仅占比为81%,经济学类、农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各1人,个别监察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学习主动性和紧迫性不够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或因基层执法工作繁忙没有充分的时间参与执法培训等原因,导致存在执法方式不够文明、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处罚程序不合法等问题,致使执法对象不理解不配合,影响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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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策举措

(一)完善培养机制,加快提升人才能力素质。以“专业能力”提升为主,注重自主培养与在岗培训、跟班学习与顶岗锻炼相结合,迅速提升监察专业技术人才适应环境、投入角色的能力。

(二)完善引才制度,扩充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出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县监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专项引才办法,对监察人才队伍的长期建设作出制度安排。

(三)提升监察精准引才频次力度。在各类引才行动中专门设置与监察工作相适应的岗位,并在监察岗位设置中实施“3个严格”,即严格学历、严格专业、严格综合素质,加大监察紧缺专业人才的补员力度。

(四)加大监察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监察事业单位满编后,允许采取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切实解决监察人才紧缺的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