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鲁利军 商泽楠 吕超逸)2025年10月27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潘某福、邵某柱、李某棠、兰某、邵某进等五人以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没600.3万元。
2025年2月24日,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接老年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某网络平台上发现有“某品牌手机大降价”为宣传卖点的广告,点击之后,进入第三方电商网站,下单后对方安排发货,形式为货到付款(先付款给某物流后交付手机),价格为1289元、1299元不等,货款通过某物流代收后转至卖方账户。用户收到实物并非正品品牌手机,为劣质山寨机,多数存在损坏或者功能异常的情况,且无售后渠道。
2025年3月12日,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潘鹏福等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立案调查,对相关网络数据进行固证。案涉手机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手机参数与实际不符,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潘鹏福等人销售金额超过2600万元。因案情重大,嵊州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嵊州市公安局提前介入,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会商研判,研判认为潘鹏福等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骗取消费者财物,累计金额超过2600万元,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嵊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3月底,专案组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窝点2处,对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22万元,查扣涉案手机509台,经检测均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发布虚假广告,实施欺诈的行为,不仅直接危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扭曲了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使广告宣传从诚信纽带沦为欺诈工具,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若任其持续发展,将导致此类虚假广告向更多民生领域扩散,将危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此类虚假广告案件的查办,不仅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了老年人的晚年安全,也是修复社会信任、筑牢民生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更为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