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批食品安全总监到岗履职

信息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1-20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60 号,2022年11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督促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全面宣贯《规定》精神,及早部署《规定》的落实工作。

  10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的动员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10月26日,全省7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7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78名食品安全总监已全部到岗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