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圆满落幕

发布时间:2024-03-14

本网讯(崔泽元)3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普及消保条例  营造放心消费——《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总决赛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会堂成功举行。

据了解,本次知识竞赛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结合新时代发展中的深圳消费环境,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让更多的消费者和企业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有效提升大众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公民法律素养,增强企业增强防范意识和合规意识,积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从而推动消费领域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本次知识竞赛采取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答题活动于1月3日上线,在微博、微信、小红书、头条、视频号、抖音、哔哩哔哩等十多个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宣传内容,在消费保平台官网长期发布banner广告,消费保App发布开屏广告,《消费电子》杂志出版物从2024年1月刊开始,增设普法专栏(2P/期)、刊登活动广告页(1P/期),在多个平台开设直播普法,在深圳大学进行校园普法。

2个多月来,共有1000多万消费者了解到本活动,并有100多万人最终报名参与竞赛。总决赛则采取线下的形式进行。历经层层选拔的来自全国各地的12名选手在场上展开了最后的激烈比拼,你来我往,各显神通, 最终来自深圳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张仁龙勇夺冠军至此为期两个月的知识竞赛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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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颁布实施是深圳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深刻关系到深圳市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在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业征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在致辞中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主力军的作用,努力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深圳也将以《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以法治促进消费,以消费激发发展动力,与消费者、经营者共同维护公平而有序的消费市场,为市民和企业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和营商环境,推动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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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代表,腾讯集团、平安银行、东鹏饮料(集团)、卡尔丹顿等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约400人出席了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