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赛米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183

  公示期: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

  联系邮箱:jyzjz@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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